:::: 取消原社會組與學生組之分組,參賽者以不分組的形式共同競圖,詳情請參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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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審辦法
評審委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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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審方式
評審委員
召集人:
何明錦(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副所長)
委 員:
王明蘅(成功大學建築系教授)
王順治(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員)
李政憲(易及網建築系統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)
林慶元(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系主任)
郭清泉(內政部總務司司長)
陳建忠(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組長)
陳瑞鈴(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組長)
許宗熙(許宗熙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)
黃萬鎰(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組長)
曾成德(東海大學建築系系主任)
楊逸詠(大矩建築師事務所 建築師)
葉祥海(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組長)
魏浩揚(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助理教授)
(依姓氏筆劃順序排列)
評審方式
評審方式採兩階段評審:
第一階段:
由評審委員進行第一次評選,選出作品十件,進入第二階段評審。
第二階段:
由評審委員從十件入選作品中評選出第一名、第二名、第三名、及佳作五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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