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開放建築」的理念主張將建築物的各部構件,依照其使用年限及公私屬性,化分成「支架體」及「填充體」等不同層級。「支架體」是指屬於公共的、不易變動或不希望變動;使用年限長的主要構件(例如樑、柱、板、基礎、外牆、垂直設備管線等)。所謂「填充體」是指屬於私有的、可顯現多元或依使用需求而可以調整;使用年限短的次要構件(例如地板、天花、隔間牆、水平設備管線、家具等)。除了層級化的概念之外,「開放建築」主張以系統化、規格化、模矩化的概念來進行各個填充系統的構件設計,同時強調並著重各個填充系統之間、及填充系統與支架體之間的界面整合設計(包括尺寸與構造之協調與整合)。
有了系統化、規格化的整合性構件,「開放建築」主張將建築物的興建分成「支架體」及「填充體」兩階段來進行:首先,先設計與興建一個公共的「支架體」;其次,再由每個使用者根據其需求,於既有之支架體架構之下,運用各種的「填充系統」,來建構所需要的室內空間。「開放建築」的設計理念可以達成以下的成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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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提升室內空間的「使用彈性」,滿足建築物生命週期各階段多變及多樣的使用需求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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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減少建築物使用期間之建材使用量及整建廢棄物量,而提升建築物之「永續性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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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助於釐清施工界面及權責,及提升施工、組裝、及維修更新的效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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